美国篮球打不过欧洲-美国篮球打不过欧洲队
欧式篮球和美式篮球的区别。。麻烦具体介绍下、
欧式篮球和美式篮球在几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 风格与理念:欧式篮球更强调整体控制和团队协助,其进攻方式通常是在跑动中完成,强调在跑动中寻找空档,完成进攻。而美式篮球更注重个人能力,尤其是速度和爆发力,个人英雄主义的成分更为突出。
2. 体能和身体素质:普遍来说,欧洲球员的体格更高大,体能和对抗能力一流,但爆发力和速度相对逊色。而美洲运动员身体素质极佳,速度快,弹跳能力强,善于突破和投射,对篮板球的拼抢也更凶狠。
3. 技术和战术:在控球方面,欧洲篮球更注重身体对球的拥护,而美式篮球更敢于运用体前控球。在投篮方面,欧洲篮球更注重外线投篮,而美式篮球更侧重于上篮终结能力。在战术上,欧洲篮球喜欢运用大量的战术跑位、掩护和传导球,而美式篮球更偏向于个人拉开单打。
4. 防守:在防守端,欧洲篮球和美式篮球都倾向于建立立体的防守体系。然而,美式篮球更注重对球的压迫性防守,防守人个人的对球的压迫能力要求更高。
总结来说,欧式篮球和美式篮球各有其特点和优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应用。
欧洲的的篮球强队如果去打NBA,实力如何?
最强的篮球联盟NBA,是最有天赋的球员的汇聚地。欧洲篮球联赛在水平上可能是最接近NBA的,但是在天赋和实力上他们之间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所以,问题是:欧洲篮球联赛冠军队能打败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中上队吗?请仔细听我说下去。
篮球场上的情况是多变的。虽然篮球的偶然性没有足球大,但是有很多天沟翻覆的情况。例如,梦之队在那一年的热身赛中输给了意大利,而过去两年在美国职业篮球联赛海外热身赛中的失利也不是不可接受的消息。因此,如果是一场比赛,欧洲篮球联盟的冠军仍然很有可能击败美国职业篮球队。毕竟,他们不会在对抗和技术战术水平上输给NBA球员。他们之间的差距更像是天赋上面的差距。
天赋上的差异真的不是靠努力就能弥补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可以尽最大努力,但我们永远也不能飞越法国中锋的头顶,完成一次射门。这就是天赋的不同。欧洲球员和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球员之间的差距就在这里。他们可能比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球员更努力,但是他们的天赋只允许他们走到100米。然而,许多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球员,如詹姆斯和锡安,在他们18岁的时候就开始了80-90米的比赛,所以这没有可比性。
最后是个人能力的差距。NBA最强有力的战术是什么?他们的策略是固定的和随机的。为什么?因为他们的球员个人能力太强,这可以使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球队从一个简单的战术,发展出许多可能性,使对手无法防守。总而言之,在一场比赛中,欧洲队有希望,但没有希望赢得系列赛。
美国篮球梦之队为什么不能破国际篮球的联防?
从1960-1984年奥运会,美国派出大学生组成的年轻球员就能横扫世界,稳定男篮冠军,到1992-2000年之间的奥运会和世锦赛上美国必须派出梦之队才能捍卫美国的荣誉,最后到2002-2006年的世锦赛和奥运会上,美国梦之队先后失去冠军,世界篮坛的格局已经悄然发生变化。连续在世锦赛和奥运会的折戟,美国已经从世界篮坛的霸主沦为冠军最有力的争夺者,而且在于欧洲劲旅交手过程中逐渐处于下风。在拥有更先进篮球理念的欧洲劲旅咄咄逼人的气势下,美国人紧紧依靠球员超强的个人能力和超强的身体素质称霸世界篮坛的日子已经永远的一去不复返了,同样美国人在赛前集合一批大牌巨星就想稳定世界冠军的组队思想也被事实击得粉碎!
在美国队实力和球员个人能力以及身体素质都在其他球队的情况下,美国队近来屡屡折戟无缘决赛,表明与欧洲的先进打法和篮球理念相比,美国篮球理念已经落伍。
篮球,是1891年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市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体育教师J.奈史密斯博士创造的。最初用球是一个纸团,史密斯发明篮球的目的就是为了人们在冬天不玩橄榄球时能够有一项运动可以热身取暖。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1893年定为每队上场人数从最初的10人缩减到5 人,1904年在第3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第1次进行了篮球表演赛。1908年美国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篮球规则,此后篮球逐渐传遍美洲、欧洲、亚洲和非洲,并风靡全世界。1936年第11届奥运会将男子篮球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并统一了世界篮球竞赛规则,此后,篮球规则曾多次修改。50年代后期以来,规则的改变对篮球比赛的攻守速度,对运动员的身体、技术、战术以及意志、作风等各方面都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了篮球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国际篮联第一次允许职业运动员参赛,于是乔丹、魔术师约瀚迅、大鸟拉力伯德、巴可利领衔的美国梦之队以摧枯拉朽之势获得金牌。梦之队令人叹为止观的表演不仅让世界见识了美国篮球的强大,也对世界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梦之队的出线让美国队在奥运会和世锦赛建立了无法撼动的霸主地位,但也正是梦之队对于世界篮球的刺激作用,使得世界篮球特别是欧洲和南美篮球的迅速崛起,从而导致美国队在世界失去霸主地位。
奈-史密斯博士在发明篮球时,就把篮球运动定义为“整体性”和“非身体接触”两条,这也是篮球的两个最基本理念。整体性就是配合,而非身体接触就是在比赛中确保对抗的同时而又使比赛顺畅地进行,但是在比赛中的身体接触不可避免时,就催生出了犯规这一规则。因此,篮球的基本理念就是,在比赛过程中尽量避免身体接触的情况下依靠整体配合的战术去战胜对手,而篮球理念最直观的反应就是,平时的训练、比赛时的技战术应用、对球员个人能力和战术素养的培养几个大方面。美国篮球理念最直观的体现就是NBA,这不仅因为NBA是美国篮球水平最高的赛事,也是贯彻和实施美国篮球理念的场所。1950年,随着NBA的建立,和大批运动能力和身体素质出众的黑人球员不断涌入,同时也是出于促进联盟发展的商业化考虑,美国篮球逐渐偏重比赛的对抗性和球员的个人能力,因此比赛更富于观赏性和娱乐性。强调比赛的对抗性和球员的个人能力,催生出NBA第一批超级巨星,麦肯、张伯伦、拉塞尔、大O等人,超级巨星的出现也迅速推动了篮球在美国的发展和影响力,并使NBA成为美国最成功和影响力最大的三大联盟之一。而美国人此后对于对抗性的热衷几乎达到变态的地步(本为取暖而发明的篮球,正成为高对抗性的运动,这一点恐怕是强调非接触性的奈史密斯博士在发明篮球时没有想到);但是美国在日渐重视对抗性和个人能力的同时,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却忽略了篮球的第一个基本理念整体性,或者说不够重视,而且对球员的基本功培养和技战术素养也不够重视。过分商业化和强调对抗的后果是,48分钟的比赛可以拖到三个小时、莫名其妙而又可有可无的暂停次数、无休止的单打独斗、过分强调的个人英雄主义,以至于美国的孩子们认为篮球就是灌篮、切入和三分球。于是在世锦赛上你就看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些在NBA呼风唤雨的NBA大腕儿们,虽然个人能力和身体素质都远在其他球队之上,但是在激烈比赛中连最简单的投篮都不会,无球跑动和挡切配合意识更是远在欧洲球员和阿根廷球员之下。与美国的篮球理念不同,欧洲篮球和南美篮球在一开始都是更注重整体性,强调队员之间的默契配合,重视球员的基本功和技战术素养的培养,于是在世锦赛上你发现希腊、阿根廷和西班牙是无球跑动和挡切配合最娴熟的球队。
与美国队相比,其他三强球员的基本功和技战术素养,孰高孰低,高下立判。输给希腊的比赛中美国人不缺乏灌篮、切入和扔三分球,但是03三大新秀领衔的梦七还是被整体篮球机器希腊粉碎。其实回顾一下,你就会发现,2002年的世锦赛、2004年的奥运会与美国队这次失败有着惊人的相似,美国队皆是于基本功差和战术素养低。而球员基本功和战术素养以及无球跑动战术的应用,是篮球理念最直观的反应,技战术素养和基本功比欧洲球员甚至比南美的阿根廷差,说明美国的篮球理念确实落伍。
比较两个不同的事物的优劣与否,我们必须在同一个标准下进行在能做到相对公正的比较和比较直观的结果。同样,比较美国篮球篮球理念是否落后于欧洲为代表的世界篮球理念,我们也必须在同一规则下进行比较,而奥运会和世锦赛正是最好的标尺。从男篮正式成为奥运比赛项目开始到1996年,美国队无论是篮球理念和球队实力都远在其他球队之上,是篮坛当之无愧的霸主。1992年,真正的“梦之队”横扫巴塞罗那后,欧洲篮球也曾掀起过向美国篮球学习的风潮,但是在1994世锦赛和1996年奥运会梦二和梦三再次横扫其他球队夺取冠军时,欧洲意识到美国篮球的单打风太盛了,而且美国球员的个人能力和身体素质远非他们所能学得。于是,他们采用了真正的“拿来主义”,学习美国人注重身体素质、强调高对抗的优点,但是更加强调欧洲以至重视的整体打球的理念。于是,在 2000年的悉尼,美国队就差点被立陶宛人做掉;2002年的印地安那,美国篮球在本土开始沦陷,在家门口连续3场惨败标志着美国已经失去篮坛的霸主地位。更要命的是,他们在2004年奥运会上甚至输给了波多黎各,而在雅典奥运会和本届世锦赛先后被阿根廷和希腊挡在决赛之外,他们还未在世界篮坛翻身。世锦赛输给希腊,连一贯自大的美国媒体都不再为自己的失利找一些诸如规则、体能等的原因了,大多媒体认为,美国队在这场篮球比赛中,输得理所当然。这些说明什么?这说明美国人承认他们的技战术等篮球理念确实落后于欧洲。
1960年那支大O领军的年轻美国队,1984年那支乔丹领军的美国队,1992年的第一支梦之队等曾傲视群雄,都是横扫对手夺得奥运会冠军。斯特恩和NBA精心打造的2003一代的新秀们今夏也曾面临着大好时机,他们也有着大O和乔丹一样的机会,征服世界。只是詹姆斯、韦德和安东尼们没能捍卫美国的荣誉和前辈的尊严,只是再一次载着铜牌而归。从上世纪60年代大学生就能横扫世界的青年美国队,到84黄金一代们征服世界,到1992年梦一时的黄金一代,到现在被誉为新黄金一代在世锦赛的折戟,美国队经历了排出大学生就能征服世界到梦之队屡屡战败的巨大转变。众所周知,NBA作为世界最高水平的篮球联赛,网罗了世界最顶尖的篮球人才,而美国自从组建梦之队以来,无论是球员个人能力和整体实力都在其他球队之上,但却屡屡失败,这说明美国的篮球理念和技战术水平确实存在问题。
一次失利可以委之于轻敌、不适应规则、集训时间短甚至是体力问题,但是美国队最近在奥运会和世锦赛成绩一直滑坡,与欧洲强队的交手中逐渐居于下风,如果把原因全部归咎为不适应规则等借口无疑是自欺欺人。给出一组数据和事实:在2004年奥运会之前,美国男篮在奥运赛场上的总战绩更令人瞠目,109胜2负的不可思议的战绩,他们一共参加过14次决赛,赢得了12次奥运冠军。这仅有的两次失利分别是1972年他们50-51以一分之差输给前苏联,至于怎么输的,大家都知道原因,在那之前他们连胜63场;第二场是1988年由大卫罗宾逊和里奇蒙德领衔的美国队输给前南斯拉夫6分(76-82),第一次无缘决赛。这次失利对美国篮坛震动很大,于是就有了1992年那支传奇巨星云集的梦之队,他们平均每场取胜对手43.8分,豪取8连胜夺冠。成熟和稳重是梦之一队的风格,他们场均能够获得接近60%的命中率,而防守时却把对手命中率压至36%以下。梦一队在巴塞罗那的比赛更像是一系列华丽的表演赛,他们用强大的实力向世人展示了美国队强大的实力和领衔世界潮流的篮球理念,美国队也以更大的优势确保了自己在男子篮坛的霸主地位。只是在美国梦之队连续以席卷之势取得奥运会和世锦赛冠军的同时,国际篮坛也在风起云涌,他们在借鉴美国篮球注重身体素质、强调高对抗的优点同时,也把重视整体和配合的等战术素养发挥到极限。于是你看到国际篮球正在不断缩小与NBA的差距,1996年美国队的优势降到32.3分,在悉尼则为21.6分,立陶宛在半决赛中甚至险些让美国人翻船,只可惜在终场前未能命中一记绝地三分,才以83-85惜败。接下来你知道美国接连遭受惨败,2002年世锦赛他们连输两场后又不敌阿根廷只获得第六,2004年奥运会他们甚至在第一场比赛时19分惨败给波多黎各。今年,雄心勃勃的美国队再次倒在半决赛的路上,而不是像他们所预想的那样重振梦之队威名。从梦一队的前辈们在攻守两端一巨大优势全面压倒其他球队,到梦七的新一代巨星们在面对联防时进攻乏术,而防守时面对对方的突破分球和挡切配合更是手足无措,差别更是不可以道里计。
国际赛场如此,NBA赛场上美国球员也遭到国际球员的强烈冲击。从第一个在NBA立足的国际球星彼得罗维奇,到现在的纳什、姚明、加索尔、诺维茨基、吉诺比利和帕克领衔的国际球星几乎可以在各个位置与美国本土球星全面抗衡。你甚至发现也许身体素质和对抗能力他们不如美国球星,但是他们基本功更扎实,技术更细腻,投篮更准。在中锋位置上这一点尤为明显,奥胖以后,美国本土竟然没有出类拔萃的纯正中锋出现,如果你把霍华德们当成新生代中锋的话,你就会发现除了暴力扣篮,他们竟然连低位背打、勾手投篮、中距离跳投等中锋必备的技术都很欠缺。即使是最出色的新生代代表们03三大新秀,除了安东尼基本功比较扎实,韦德和詹姆斯都是更多的依靠身体而不是像乔丹那样更多依靠技术去打球,这也是为什么安东尼是美国世锦赛最出色投手和稳定得分点。美国过分追求商业化、强调身体对抗和依靠球星个人能力的篮球理念曾使他们独霸世界篮坛,但是正是这些偏颇的篮球理念是他们在经历了巅峰之后逐渐作茧自缚,而新世纪的战绩滑坡就是美国篮球理念落伍的最好证明。
联防,这是篮球的整体防守观念中比较基本的概念,也是全世界篮球与NBA篮球与众不同的地方之一。
何谓联防?联防的书面名词解释为区域防守,详细的解释的通则与细则涉及得到方面非常的广泛,解释些比较基础的与比较常用的概念:
首先:联防的概念大名为区域防守,何谓区域防守?区域防守的首要概念就是球员之间的对位防守不因为球员的球场空间移动而产生的质的变化的防守原则。这点决定了球员的大多数位位情况或者单兵防守情况基本建立在整支队伍的防守体系上而非一对一情况下,即便是一对一情况下的包夹情况出现,也大多出现主力攻击球员在触球后,而非触球前。整体来说,判断联防的标准,比较通俗来看,可以界定为防守球员是否球场上产生对于非触球球员的二对一或者二对一以上的行为产生,就联防来说,所有二对一或者二对一以上的防守行为均不可能产生在任何一位非触球球员的身上,而只可能产生在某一位进攻方得分主力球员身上。这是对于球场防守球员落位是否符合标准的一个基准,也是NB在取消联防标准前的一个重要判断点;
其次,怎样来界定球场联防的尺寸问题:球场联防,简单的判断就是当球场某位防守球员找不到自己应该防守的球员的位置,从而让自己的位置不自觉或者非故意情况下处于某种已经对于进攻方非触球球员的不合理包夹态势下可以吹罚的一种犯规标准。这个标准决定了攻击力强悍的明星球员受到的对待截然不同,可想而知,当O’Neal接球后的包夹阻挡其去路或者接球前包夹阻挡其接球那种会更令其头疼?当然是后者。对于所有的明星球员来说,联防的唯一特征就是更多手臂挡在面前,更多犯规或者更多的失误而已,因此,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位NBA进攻型球员喜欢联防制度。
另外,说说,NBA联防前后对于联盟的攻击效率的影响:众所周知,从联盟同意联防制度开始,就意味着两个含义,其一,联盟开始向国际篮协靠拢并且经历保持国际大赛的统一性,其二,NBA开始明白整体篮球的重要性,并且发现,当某球员无法一肩承担整队成败的时候,全队的魅力会更大。自从NBA取消非法防守制度之后,NBA的主力球员的得分或者命中率都有所下降,而且统一的态势为:所有依靠单一球员或者其余依靠单一球员的队伍的走势都比较困难,而所有群策群力的队伍的走势均比较乐观,这点也是借鉴在联防基础上,也正因为联防,NBA的整体战术空前的重视,整体篮球的氛围空前的活跃,也是03-04赛季诸如国王,湖人,小牛这样攻击点多样化的队伍得益的根本缘由之一。
整体来说,联防是一把双刃剑,抹煞无坚不摧的个人神话的同时,告诉人们的是,整体才是力量,这点,一方面让传奇效应消失,另外一方面,让战队力量有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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